进口冷链食品、进口水果生产经营单位
疫情防控告知书
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,请各进口冷链食品、进口水果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严格落实“三证一码”制度
进口冷链食品、进口水果必须持有“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核酸检测证明、消毒证明”方可销售。生产经营单位应正确使用“浙冷链”“浙食链”系统进行赋码、扫码操作,并确保上传信息的准确无误。
二、严格落实“三专”制度
进口冷链食品、进口水果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坚持专用通道进货、专区储存、专柜销售,严禁与国产冷链食品、国产水果交叉运输、存放。运输存放环境及有关用品用具要定期通风、清洁、消毒。
三、严格落实人员防护措施
确保从业人员健康上岗,做好个人防护,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、手套和着工作服帽。进口冷链食品直接暴露人员每2天做一次核酸检测,间接暴露人员每15天做一次核酸检测;进口水果从业人员每7天做一次核酸检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