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盯首营企业。直接从口岸或省外供货商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企业即首营企业,要求必须落实三项主体责任。一是提前报备责任。要求首营企业提前24小时将所购产品信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。二是批批查验责任。货物到达后要认真查验供货商提供的报备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。三是批批检测核酸、件件消毒责任。对每一件产品的外包装进行六面消毒后方可入库。
实行总仓管理制度。全省建立了总仓管理制度,市场监管与商务、公安、卫生、疾控等部门联合驻仓监督,集中实施核酸检测和消毒,解决企业到哪里去检、去消毒的问题。目前,全省17个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共建立总仓38个。
建设应用“豫冷链”追溯系统。开发建设“豫冷链”全程信息化追溯系统平台,运用“豫冷链”系统实现对全省进口冷链食品的全程追溯。消费者可通过微信、支付宝扫描“豫冷链”追溯码查询进口冷链食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、核酸检测证明、消毒证明及流向信息,放心购买食用。一旦发现核酸阳性产品,一键查询定位,锁定阳性产品,迅速精准封存处置。
严格市场监管。全面排查、摸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、第三方冷库底数,建立监管档案。督促指导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“四个一律不得”。即没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、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、没有消毒证明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、没有“豫冷链”追溯码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。